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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號 UN-R11 · 怪談 · 事實檔案整理於 2026-09-18

蠱是真的嗎?古籍裡的蠱和今天的傳說

英文:gu sorcery

蠱是中國文獻裡描述了兩千多年的一種毒物,據說做法是把多種毒物封進罐子裡,讓牠們互相殘殺,直到只剩一隻存活,而這隻倖存者就帶有超自然的劇毒。蠱造成的法律禁令、宮廷醜聞與社會恐懼確實真實存在,但沒有任何史料顯示這種毒真的如傳說般見效。流傳最久的說法——苗族與西南其他少數民族會使用蠱——則是有紀錄可查的偏見,而不是事實。

蠱本來被認為會做什麼

蠱是中國文獻裡記載了兩千多年的一種毒物,據說做法是把好幾種毒蟲封進同一個容器裡,讓牠們互相殘殺,直到只剩下一隻存活。蠱是真的嗎?作為一個法律上的罪名、一樁宮廷醜聞,以及一項毀掉不少人一生的指控,蠱確實真實存在;但沒有任何史料描述過這種毒真的如傳說中那樣發揮效力,而最常見的那項指控,也就是西南少數民族會使用蠱,如今已經被視為一種偏見,而不是事實。

這個說法從哪裡開始

這套經典做法出現在許多中國古籍裡:通常是蛇、蠍子、蜈蚣、蜘蛛等好幾種毒物,一起封進同一個容器,任由牠們互相攻擊,直到只剩一隻存活。這隻倖存者,或者從牠身上取出的某種物質,就被稱為蠱,據說帶有牠殺死的所有對手加總起來的毒性,還有一種害人的超自然力量。學者 H. Y. Feng 與 J. K. Shryock 在 1935 年的《美國東方學會期刊》(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)上撰文,把蠱描述成一種獨立的黑巫術類別,和一般下毒不是同一回事。

蠱在歷代法律裡的位置

中國歷代政府,兩千年來都把蠱當成真實的威脅來處理。據 Feng 與 Shryock 的研究,漢代法律就已經把與蠱有關的行為列為國家重罪。現存最早、內容完整的中國法典《唐律》(653 年)把「造蠱、蓄蠱或行邪術害人」列入「不道」,這是「十惡」之一,屬於最嚴重的罪行類別,對象是任何製作、持有蠱,或者「為了害人」而把蠱交給別人的人。法典做了一個區分:如果蠱還沒做完成,就不算在這十項最重的罪裡。後來歷代的法典,大多以唐律為範本。

西元前 91 年的巫蠱之禍

最清楚的一個古代案例,是發生在漢武帝晚年、西元前 91 年的巫蠱之禍。根據 Feng 與 Shryock 的說法,當時有人指控朝中政敵用蠱對付皇室,這個指控和派系鬥爭糾纏在一起,最後演變成大規模的審判與處決。這個事件立下了一個往後幾百年都看得到的模式:一項蠱的指控,與其說是在通報真的有人下毒,不如說常常是一種武器,用在跟毒藥完全無關的鬥爭裡。

恐懼怎麼往外擴散

接下來的幾百年裡,對蠱的恐懼從朝廷一路往外推,最後推到了整個族群身上。Feng 與 Shryock 記錄到,蠱的習俗後來和中國西南邊疆的非漢族群緊密連在一起,範圍大致在今天的雲南一帶,餵養了漢人社會一種更廣泛的想法,認為這些族群在操作危險的巫術。這種連結逐漸固化成一種刻板印象:一整個地區、一整群人,被一種幾乎沒有人真正見過怎麼做出來的毒物定了型。

一種刻板印象,不是一種習俗

人類學家 Norma Diamond,在華盛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《Cultural Encounters on China's Ethnic Frontiers》一書中,直接檢視了這種說法。她整理了 1940 年代初一批學術文章,發現這些文章把蠱說成「所有苗族群體共同的習俗」,還附帶了關於苗族婚俗與喪葬儀式同樣以偏概全的說法。Diamond 把這種模式歸類為「殖民式人類學」的一部分,目的是「控制與同化」,而不是準確研究苗族社群,何況這些社群本來就多元分歧,根本撐不起這種一概而論的說法。

這種模式不是苗族獨有。歷史學家王明珂接受《第六聲》(Sixth Tone)訪問時提到,四川的羌族村落裡也有一種類似的傳統:被指控養著另一種巫毒、也就是所謂「毒貓」的人,「通常是年紀較大」、而且多半是從外地嫁進來的女性。王明珂的研究把這類指控,看作是關係緊密的社群製造內部代罪羔羊的一種方式,機制和蠱不完全一樣,但同樣建立在對外來者的猜疑上。

哪些細節經得起查

巫術和一般犯罪之間的界線,連唐代的立法者都很在意。他們對「不道」的註解,把造蠱和「邪術」放在一起,形容邪術是「方法很多」、目的在於用秘密、儀式性的手段害人,這種措辭把蠱當成一種巫術類的罪行,而不是單純下一種已知毒藥的案件。這正是今天也值得保留的區分:中國歷史上,確實有人被真正的毒藥害死;但另一方面,好幾個世代的立法者與鄰里,也相信一罐互相殘殺至死的動物能產生更可怕的東西,卻從來沒有人證明過這件事。

法律史這部分很扎實:蠱從漢代開始就出現在真實的法條裡,《唐律》原文至今仍然留存,也還能查閱。西元前 91 年的巫蠱之禍是有紀錄的歷史事件,不是傳說。撐不住的,是這種毒物本身。這裡查閱過的資料,沒有一份描述過有人實際測試過,關在罐子裡互相打鬥的毒蟲,能不能真的做出一種有效的毒。而「西南少數民族使用蠱」這項具體指控,依現有證據來看,是一種有紀錄可查的偏見,而不是被觀察到的事實。

結論

蠱是真的嗎?作為一個法律罪名、一樁宮廷醜聞,以及一項針對外來者與少數民族的指控,蠱確確實實存在,而且有充分的紀錄。但作為一種能把瀕死動物的毒性濃縮進一隻倖存者、使其帶有超自然致命力量的毒物,這裡蒐集到的資料裡,沒有任何一個案例得到證實。真假檔案把這種超自然毒物歸檔為「存疑」,在現有史料下,既不能證實,也無法乾脆地證偽;而建立在它之上、長達數百年的偏見,則視為已經確定的事實。

延伸觀看

老高與小茉聊過這個題目。下面是 YouTube 原片連結,非官方,觀點以影片為準。